政法干警招考民法必備考點:民事權利
【序言】
在歷年的政法干警民法考試中,民事權利是其中的必考內容。但是對于廣大考生而言,本部分考點因理論性較強,十分不好掌握和記憶。今天,京佳教育張子華老師就給大家講解一下該考點,來幫助大家更好地掌握。
【知識剖析】
1. 概念:
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護的利益范圍或者實施某一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以實現某種利益的可能性。
2. 分類:
標準 | 類型 | 要點 | |
客體體現的利益性質 | 人身權 | 人格權: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自由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 | 不可同主體分離,不得轉讓 |
身份權:配偶權、親權、親屬權 | |||
財產權 | 物權、準物權、債權、繼承權(基于身份取得財產) | 可同主體分離 | |
權利的作用 | 支配權 | 物權、人身權和知識產權 | 權利人的單方意思即可實現 |
請求權 | 請求支付賠償金、請求支付價款 | 1.須借助義務人的給付方能實現
2.同一客體上可以存在兩個平等的請求權,成立在先的無優(yōu)先效力 |
|
形成權 | 承認權、同意權、選擇權、撤銷權、解除權、抵銷權、終止權 | 權利人單方意思表示即可使相應的法律關系發(fā)生變化 | |
抗辯權 | 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先訴抗辯權 | 主要針對請求權,不以請求權為限 | |
實現
方式 |
絕對權 | 物權、人身權 | 無須他人協助,即可行使、實現 |
相對權 | 債權 | 須借助他人的協助,方可實現 | |
依存
關系 |
主權利 | 債權與抵押權,債權是主權利,抵押權是從權利 | 主權利不依賴其他權利而獨立存在;從權利須以其他權利的存在為其存在前提 |
從權利 | |||
相互
地位 |
原權利 | 物權、債權 | 原生性權利 |
救濟權 | 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 原權受到侵害或者有被侵害的危險時產生的救濟性權利 | |
要件
具備 |
既得權 | 現實享有的物權、債權等 | 全部法律要件齊備,實際享有 |
期待權 | 附條件、附期限的行為 | 只具備部分法律要件,須待其余要件具備時才能享有 | |
【注1】憑借單方意思即可產生相應效果的權利包括:支配權(物權、人身權和知識產權)、形成權(承認權、同意權、選擇權、撤銷權、解除權、抵銷權、終止權)
【注2】不得與權利主體相分離的權利包括:人身權(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自由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身份權包括配偶權、親權、親屬權)、專屬權 |
【真題演練】
1. 侵權人提出請求時,債務人根據特定的事由提出對抗的,債務人所享有的權利屬于( )。(2011年)
A. 支配權 B. 形成權 C. 抗辯權 D. 請求權
2. 下列選項中,屬于形成權的是( )。(2014年)
A. 知識產權 B. 追認權 C. 物權 D. 債權
3. 下列民事權利中,依靠權利主體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實現該權利或達到一定效力,不需要義務人積極行為配合的有( )。
A。支配權 B。請求權 C。形成權 D。相對權
E。隱私權
【參考答案】
1. C 2. B 3. ACE<
輔導課程
圖書推薦
招警復習資料
招警最新信息
最新招考信息
- 12023年第十一屆貴州人才博覽會北京師范大學貴安新區(qū)附屬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 2務川自治縣2023年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和街道面向鄉(xiāng)鎮(zhèn)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 3貴州中勝公路養(yǎng)護技術研究有限公司2023年工作人員招聘啟事
- 4貴州省施秉縣杉木河旅游開發(fā)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公告
- 5貴陽市公共交通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社會招聘公告
- 6銅仁市沿河新世紀高級中學2023年招聘簡章
- 7貴州省人民醫(yī)院2023年第十一屆貴州人博會引才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 8貴州一禾勞務派遣服務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公開招聘司法社工招聘方案
- 9遵義市教育體育局2023年公開選調直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 10銅仁市扶貧開發(fā)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第十一屆貴州人才博覽會招聘公告